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资料图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持续督导机构”)作为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虹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当虹科技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34号”《关于同意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0.48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9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000.0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959.98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9]434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持续督导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1,363.73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5,591.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累计投入金额 | 预计实施周期 |
1 | 下一代编转码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 18,657.05 | 18,657.05 | 7,460.01 | 3年 |
2 | 智能安防系列产品升级建设项目 | 15,529.60 | 15,529.60 | 4,387.13 | 3年 |
3 | 前沿视频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840.10 | 7,840.10 | 5,879.89 | 3年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8,000.00 | 18,000.00 | 18,236.68 | - |
5 | 超募资金 | 32,933.23 | 32,933.23 | 25,400.02 | - |
合计 | 92,959.98 | 92,959.98 | 61,363.73 | - |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的详细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年 8月 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6)。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公司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现将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长。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1 | 下一代编转码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 2022年 12月 | 2024年 6月 |
2 | 智能安防系列产品升级建设项目 | 2022年 12月 | 2024年 6月 |
3 | 前沿视频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022年 12月 | 2024年 6月 |
公司上述募投项目的原定建设期为 3年,项目内容均涉及到公司新建研发大楼,并围绕公司相关核心技术研发及应用等购置相应的软硬件研发设备,引进高素质研发人员等。2020年 9月,公司取得当虹科技智能视频产业基地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开始施工建设。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的施工作业、物料采购、基础建设等受到了一定影响,导致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同时与募投项目相对应的软硬件设备购置及安装、人员引进等投入滞后,因此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有所延迟。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要求,公司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未来募集资金投入规划以及当虹智能视频产业基地项目建设的工程进展,拟将“下一代编转码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智能安防系列产品升级建设项目”和“前沿视频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4年 6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未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募投项目仍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提示的风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2年 12月 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持续督导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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